積少知道今年上半年強積金表現錄得不俗的成績,除了使人感到鼓舞外,亦印證強積金是長線投資計劃。積少將這個消息與舊同學小林分享,雖然他也為自己的投資有進帳而高興,但最近一個不愉快經歷,使他深深明白對付無良僱主時,必須挺身而出。
小林在一間只有十餘人的公司任職銷售經理。去年入職以來,小林發覺僱主從未為他供強積金。他思前想後,一方面很想向僱主問個究竟,但另一方面卻怕因此失去工作,最終決定向積金局作出匿名投訴。
積金局收到小林的投訴,知道其僱主名稱及地址後,隨即派員前往調查。按照一般程序,積金局人員要求僱主拿出所有為員工向受託人登記及供款的資料,最後卻未發現僱主有拖欠供款。
積少覺得奇怪,既然小林聲稱僱主沒有替他供款,為何積金局找不到僱主拖欠供款的證據?於是向小林追問原因。小林解釋初時自己也不明所以,及後才知道僱主根本沒有為他加入強積金計劃,所以沒有強積金供款紀錄。事件的關鍵在於積金局不知道投訴人小林的身份,而小林在積金局進行巡查時也沒有挺身指證,故此無法即場揭發僱主的違規行為。
小林表示自己轉工後,才正式向積金局表露身份。經積金局跟進,僱主最後為他補辦登記手續及繳交所拖欠的供款。積少聽完小林的故事,很明白他的感受;同時亦理解在投訴人選擇不表露身份時,積金局處理匿名投訴所遇到的困難。如要增加討回欠款的機會,投訴人的合作最重要。
本欄是積金局與《蘋果日報》合辦,目的在於向打工仔提供有關強積金運作情況,提供資料,每隔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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