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荔景荔灣花園昨日發生的抬棺材及打齋事件,居民對此深感不滿,報警求助,但警方只列作私人糾紛處理。
法律界人士孫楚雍律師指出,居民若對抬棺木及打齋一事感到滋擾,可以循民事途徑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同類事情再在大廈範圍內發生。
另一名律師黃國桐則指出,大部份大廈公契都列明禁止在大廈範圍內打齋,而且打齋時所產生的噪音及抬棺木引發的情緒不安,都足以構成滋擾行為,居民可以憑此作為申請禁制令的理據,並保留追究賠償權利。
黃國桐補充,若抬棺木事件發生在如行人路等公眾地方,令公眾人士產生不安,警方其實可以引用《公安條例》禁止,和拘捕有關人士。
至於被捕人士能否入罪,則視乎他是否知道事件的動機。
不過,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涂謹申律師則對申請禁制令有所保留,他解釋,由於打齋及抬棺木事件並非經常發生,儘管上述行為的確構成噪音,具厭惡性和滋擾性,但因為並非經常發生,只是個別突發事件,擔心未必構成申請禁制令足夠理據,但最終「要視乎法官點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