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與朋友飯局,議論中港政事,言談甚歡,突然朋友語鋒一轉,談到近日的親身經歷,對其所用的流動電話服務大大不滿,指服務商錯收額外費用,而且服務員態度欠佳,愈講愈怒,氣憤程度直迫見到哀莫大於心死的董特首!
筆者敢大膽說句,絕大部份香港的電訊服務用戶,無論是固網、長途電話、流動電話還是互聯網,多多少少也有過類似的不滿。
香港電訊業蓬勃,市場全面開放,消費者對大部份的電訊服務皆有很多選擇,某些服務的市場滲透率更是全球之冠。
不過,稱冠的除了滲透率,違規投訴數字也名列前茅。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消費者委員會收到對電訊服務不滿的投訴,過去4年間大幅上升兩倍;去年全年投訴宗數,更佔整體投訴四成,成為最多消費者不滿的行業。如果以去年收到5800宗有關電訊服務的投訴計算,平均每天就有16宗,屬各類消費者投訴之冠。
面對消費者對電訊經營商違規的投訴,電訊管理局雖然有撤銷牌照的權力,但經營商也預計到該局不會輕易運用,最多只會發出所謂的書面警告,阻嚇力有限,經營商自然有恃無恐。電訊管理局是隻有牙的老虎,但總不張口也是無用!
筆者做過一個小小的統計,電管局向違規電訊商作出書面警告和「違反電訊條例」的個案,2000年有1宗、2001年有3宗、2002年有14宗,2003年截至7月止已經有9宗。被判違規最多是電訊盈科,其次是城市電訊/香港寬頻和有線寬頻;最多出現的個案是誤導性訊息和廣告失實。
所謂的書面警告,電管局只會透過其網頁公開,靜悄悄的放在網頁的一角。既然消委會譴責不法商人時可以大張旗鼓,廣管局警告商台可以引起公眾關注,為何電訊管理局的警告卻出奇的低調?
根據網頁資料,該局屬下的電訊服務用戶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更已經一整年沒有開會,難道該局認為委員會已經無事可議,還是覺得開會也毫無作用?電管局所謂「滿足社會的需求及提高生活的質素」的使命,似乎只是門面工夫。
高舉自由市場旗幟的朋友們,對於政府過份介入市場會有所保留。而事實上,筆者認為政府的角色也毋須擴張,做好份內事也不錯,包括盡速調查及完成違反牌照或電訊條例的投訴,並以最有效方式發布調查結果和違規公布,例如考慮開記者會宣布令公眾知悉,以生警誡作用。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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