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保護署人員前晚攜同攝錄機,在將軍澳執行一項反非法棄置垃圾行動中,發現一輛貨車將車斗內的卡板等垃圾棄置路邊,上前表露身份及予以票控時,惟司機一度拒絕合作,及至警員到場才交出證件,讓環保署人員登記票控。 記者:李志強
環保署較早時接獲投訴,指一些運載卡板及木板等大型垃圾的貨車,司機在運往將軍澳堆填區棄置途中竟「半途而廢」,胡亂地將垃圾棄於將軍澳工業區近海旁的路邊。
前晚十一時許,七、八名環保署男女人員,攜同攝錄機及相機,突擊掩至將軍澳駿昌街海旁一帶展開反非法棄置垃圾行動,未幾見一輛載滿卡板及木板等大型垃圾的貨車駛至駿昌街近盡頭位置,司機及一名跟車落車,將車斗升起傾出垃圾於路中;埋伏的環保署人員不動聲色,並用攝錄機將整個棄置垃圾過程拍下。
其後,環保署人員見對方將一半垃圾傾於路面,即上前表露身份截停司機及跟車調查,雖然對方辯稱傾出垃圾只是方便將垃圾分類,但未獲接納。
當環保署人員要票控四十三歲姓陳涉案司機及要他交出證件時,對方拒絕合作,二十九歲姓李女環保署人員只好報警要求警員到場協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非法棄置大量廢物,一經定罪,首次最高可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最高可判罰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