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法律解決? - 王岸然

民生問題,法律解決? - 王岸然

公屋應否減租,本來是一個民生問題,現時竟然變了一個法理問題。代表公屋居民的組織者及代表律師改變開始的意向,不贊同直接上訴到終審庭,令事件拖延多一年,為的是甚麼?說不出一個所以然,這類訴辯雙方皆由公帑支付律師費用的官司,是除了收費的律師外,沒有勝利者的遊戲。
房委會輸了,面臨破產的危機,問題還是回到政府一邊。贏了,問題就解決嗎?為民請命的政客好,團體好,一樣會回到繼續爭取的道路,亦即是輸打贏要,這是無可避免的,因為只要這是民生問題,現時的代表組織不搞,就有新的組織出現接手。
房委會真是輸了,政府又不願接手,還是政治問題。於是房委會要求修例,取消百分之十的硬性規定,或是玩弄數字遊戲,以求符合法例的規定;例如收綜援的不計算在內,租金與差餉管理費分開計算之類,居民不服,又要司法覆核,又再打官司,次次拖兩年,拖到通脹再現,經濟好轉?
真有心解決問題,根本不應再打官司上訴,這個政府的統治哲學,是所有問題往後拖,失業問題如是,現時基層市民收入下降,租金成為生計問題,政府必須面對,打官司就不是面對問題的做法,只是拖延問題。
孫明揚一生公務員,習慣了官場的拖字訣,從前可以拖到自己調任他職的時間,讓問題留給下手處理;但現在你是問責局長啦,阿叔!怎麼你還是依然一派官場老油條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