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子十一年前在大嶼山芝麻灣道,指一名休班警員曾出言辱罵他,夥多名大漢向休班警拳打腳踢,並以水喉通及鐵鎚襲擊其頭部,令他重創倒地。逞兇中年漢棄保潛逃泰國,至上月返港被捕歸案,昨日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判監四十個月。 被告張友強,三十四歲。律師求情稱被告因妻子在泰產子才出走。法官拒接納理由,判監四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8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