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董事誠信<br>新銀反控黃坤

違董事誠信
新銀反控黃坤

【本報訊】新銀集團(988)旗下公司RosemorePropertiesLtd.周四入稟,控告新銀前主席黃坤及前非執行董事蕭景年,於2001年12月1日代表新銀,簽訂的一項協議,令新銀蒙受損失,故要求黃蕭2人賠償2.68億元。
曾在樓市高峯期炒樓聞名的黃坤於今年4月入稟將其一手創立、但已易主的新銀集團(前稱明珠興業)清盤。根據資料顯示,黃坤向中國萬安(即新銀現在的大股東)借出逾5000萬元,以協助新銀還款;惟至去年9月時,新銀遲遲沒有還款,連利息計算,新銀欠黃坤6500萬元,最終導致清盤。新銀其後表示,會對黃氏的申請作出抗辯。聆訊安排在8月4日召開。新銀今次在開庭前夕反控黃氏,似有反擊意味。中國萬安現由新銀主席魏武所持有。
周四的入稟狀稱,新銀在96年與一家公司Excel合作發展干諾道西一物業作酒店,由新銀佔65%,對方則佔35%,雙方各自借出股東貸款以發展該項目。不過,新銀在2001年12月1日與Excel訂約,給予後者其當時已繳的股東貸款2.68億元。新銀指此舉對公司不利,黃蕭兩人當時以新銀董事身份訂立此約,明顯有違其董事責任,因此要求兩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