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週刊》第六百九十期封面,一幅標題為「陽明山莊淫賤全裸SHOW」的相片,被影視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壹週刊》提出覆核,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昨日維持原有評級。 審裁官昨裁決時表示,《壹週刊》該期封面有關圖片及標題,儼如繪影繪聲地表現一場「淫賤SHOW」,為了吸引讀者觀看而促銷,圖片內容有渲染及不雅成份,青年人一般可在報攤看到該雜誌封面,故裁定為第二類物品。 案件編號:OAT/GOT59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