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海底奇兵》(FindingNemo)的觀後感:野生動物雖可愛,但牠們是屬於大自然的,不應住在人類為牠們而設的牢籠中。
但朋友G正因為喜歡戲中的小丑魚Nemo,所以就跑去水族館張羅養鹹水魚的用品。
我多口勸他:「你若是愛Nemo,才不應該困住牠。」
引用WWF03夏季季刊《生命之延》一篇文章〈把大自然帶回家?〉:「並非所有海洋生物均適合飼養,例如麥氏蝴蝶魚……在壓力下存活的飼養魚類生存期短,死亡率高,可見這實在是暴殄天物的行徑。
電影中Nemo不就是千方百計只為逃出魚缸嗎?
不期然想起一句流行於分手情況的英文諺語:Ifyoulovesomeone,sethimfree.
愛是包括給予對方適當的自由度。
即使我愛你,也不能代你選擇一切。
所以我不明白為甚麼人類要為其他生命出主意:嗱、嗱、嗱,這條抹香鯨身體好弱,我估牠不死更痛苦,來打針給牠一個安樂死,嗱、嗱、嗱,死後把抹香鯨解剖,然後運去填土吧!
是「真人道」還是「假慈悲」?即使我們自稱「萬物之靈」也不代表我們明白其他生命的意願。
對於其他動物,死神就是人類,喜歡操縱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