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進食發現 店方否認指控<br>大班麵包店涉薄餅藏書釘

少女進食發現 店方否認指控
大班麵包店涉薄餅藏書釘

【本報訊】一名少女在柴灣地鐵站的大班麵包店,購買一個薄餅麵包,隨即在地鐵車廂中享用,其間她發現薄餅邊緣表面藏有一顆釘書釘,遂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大班麵包被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審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八日裁決。
控罪指出今年二月二十日,在柴灣地鐵站的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出售一個蒜蓉芝士煙肉薄餅,內含一顆釘書釘,令女子王瑞敏(譯音)不利。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昨派出代表出庭否認控罪。

即向食環署投訴
事主王瑞敏昨供稱,今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許,她在柴灣地鐵站的大班麵包店購買一個蒜蓉芝士煙肉薄餅,並在地鐵車廂中享用,當她吃掉三分之二的薄餅時,在餘下的薄餅邊緣隱約發現一顆釘書釘,藏在一層薄薄的麵包內,她用手按後感到該物堅硬,「搣開」麵包確定是釘書釘,遂向食物環境衞生署作出投訴。
大班麵包昨傳召涉案店長出任辯方證人,店長張愛好(譯音)供稱,該店從未接獲投訴,供應商的麵包品質亦從來沒有出現問題。辯方律師陳詞稱,大班麵包一向信賴供應商的品質,今次事件因供應商出現問題,與負責銷售的大班麵包無關。
案件編號:ESS375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