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斃胖漢惡男囚六月

毆斃胖漢惡男囚六月

【本報訊】患哮喘病胖漢在旺角一間化妝品連鎖店被指「揩油」遇襲,送院後證實死亡,涉案一男兩女於較早前承認襲擊傷人罪,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宣判。

原控謀殺改控傷人
裁判官斥責男被告為案中主犯,沒有控制自己的行為,判入獄六個月,但考慮兩名女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比較次要,給予兩人機會,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
三名被告分別李智聰(二十四歲),馬芝恩(二十一歲)及李靜雯(二十三歲),原被控謀殺罪,但控方參閱死者驗屍報告及法律意見後,修改控罪為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裁判官稱,據案情,本案根本不必發生,因爭拗以致有人死亡。
案發於本年三月二十日,體重達二百磅的死者陳更佳,在旺角一間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門外被指「揩油」,繼而遇襲受傷昏倒地上,送院證實死亡。
案件編號:NKCC195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