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稱兩人關係可能好恐怖<br>借種動真情婦遭棄鏹水淋情夫

官稱兩人關係可能好恐怖
借種動真情婦遭棄鏹水淋情夫

【本報訊】已婚婦疑因不甘情夫提分手,向情夫淋鏹水,令他幾近失明,婦人昨在高等法院認罪,但主審法官發現,受害人指婦人是擔心丈夫吸毒影響胎兒,為了「借種」才與他展開關係,法官形容「借種」一事令人吃驚,遂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一日,取閱被告的精神報告及受害人進一步的口供才宣判。 記者:梁偉強

高院暫委法官彭偉昌庭上指出,辯方求情所說,只是片面之詞,被告與受害人的關係可能「好恐怖」,而且若受害人的供詞屬實確「幾得人驚」,加上受害人的傷勢反覆,被告的精神報告太簡短,遂下令被告還柙候判。

夫食白粉恐生畸兒
現年三十八歲、膚色黝黑的被告龍考連,昨承認於○二年五月七日,在北角賽西湖大廈第八座外的休憩處,蓄意向年長九歲的鍾日強淋潑腐蝕性液體。
根據鍾日強向警方透露,他在○一年三月初,因幫陳姓同事搬屋,認識陳妻龍考連,次日被告便致電約他吃飯,二人在晚飯後,更到卡拉OK玩樂,其間被告透露「借種」念頭,她說丈夫「打針食白粉」,擔心跟丈夫生育,孩子有問題,但她很想要孩子,遂要鍾跟她生,當作是跟丈夫所出,當時鍾答應,便帶被告返家,共赴巫山,而負責本案的探員,則在庭外透露,鍾提出分手,是因被告動了真感情,他感麻煩。
不過,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撮要及辯方求情時,均沒提及「借種」一事。

感情變壞提出分手
根據案情撮要,鍾案發時四十四歲,在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當管理員,其前妻及十歲的女兒居於廣州,被告最初對丈夫隱瞞與鍾的關係,但○一年四月開始,即不避嫌與鍾在北角租房同居。二人於半年後感情變壞,鍾提出分手,為令被告死心,更訛稱女友已經懷孕,但直至○二年五月三日,被告才遷離北角。
案發於○二年五月七日晚,被告帶備鏹水到賽西湖大廈找正在當值的鍾,哀求復合遭拒,趁鍾傾電話時,將鏹水淋在他頭上,鍾面部及雙眼劇痛,立刻找水源洗面,但雙眼已嚴重灼傷,經過九次手術及三次激光治療,永久傷殘程度仍達八、九成,被告三日後自首。
根據辯方所說,龍婦於○二年一月發現有孕,同年二月得知九星期大的胎兒已流產。
案件編號:HCCC90/2003

女被告龍考連的陳姓丈夫(左)昨到庭旁聽後,以報紙掩面離庭。 梁偉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