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二歲家庭主婦涉因兩歲多語言能力遲緩的幼兒,不肯吃晚飯,用藤條打他,幼兒事後兩度嘔吐被送入院,被醫護人員發現遍體鱗傷,陰莖留紅痕,前額紅腫,留院兩周方可出院,女被告否認虐兒罪名,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三十二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今年一月七日,身為母親,令一名兩歲四個月大的男童身體受到損害。
北區醫院兒科醫生昨供稱,被告於案發晚帶受害男童到醫院求診,表示男童當晚連續嘔吐,但醫護人員發現男童上身、腹部及四肢等留有多處傷痕,前額有三處瘀傷,相信擊打的力度相當大,並在一、兩天內形成,而男童的陰莖亦有紅痕,其後列作懷疑虐兒案處理並由社工跟進。
醫生指,被告當時向他解釋因兒子不肯吃飯,才用藤條打。據醫生診斷,受害男童除語言能力較同齡兒童遲緩外,身體狀況良好,但其傷勢相當嚴重,較一般的體罰厲害。
案件編號:FLCC11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