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展開代號「火百合」行動拘捕三名的士司機,涉利用的士接載過百名女「人蛇」由西貢送抵市區,並以的士傳呼台頻道聯絡以逃避警方截查。三名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協助非法入境者來港,求情指因經濟不景、破產欠債才鋌而走險犯案。法官將案件押後今日宣判。
法官認為案件涉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接納控方申請將會加刑。案件主管庭外表示,本案與警方進行代號「火百合」的行動有關,涉協助偷運逾百名女人蛇來港。
三名被告順序為鄭志勇(四十九歲)、梁耀基(四十六歲)及李文傑(四十五歲),均任職的士司機。同被控於○一年十二月至○二年四月期間,串謀協助非法入境者在港的旅程。另被告梁耀基及鄭志勇分被控於○一年十二月及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協助共十一名非法入境者在港的旅程。
案情指出,控方一名男證人為兼職的士司機,於○一年底,首被告鄭志勇游說他利用的士在西貢接載女「人蛇」到市區,每次可獲酬一千元,由於證人財困,同意加入。同年十二月中,鄭將一部新界的士借給證人運載「人蛇」,以方便完成任務,又吩咐他以的士傳呼台頻道聯絡。同月某日,鄭指示他將的士駛往西貢萬宜路,由一名叫「阿楚」的人接洽,把五名女「人蛇」接上車,按指示載往沙田馬埸附近,再由第三被告改用「紅的士」載女人蛇出九龍。
該名證人以類似手法先後將為數約百名女人蛇由西貢偷運到市區,首次被告則幫他「睇水」,以確定警方是否在附近巡邏或截查。
去年四月二十八日,警方於西貢鹿湖進行反非法入境者行動,於清晨時分將首被告所駕的士截獲,當時的士上有六名女「人蛇」。
案件編號:DCCC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