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夫婦涉嫌在寓所虐打印尼籍傭工,一個月內多番使用鐵棒、木棍、衣架痛毆女傭的手腳及臀部,導致入院留醫三日;二人分被控六項毆打襲擊罪昨在屯門法庭開審。女事主庭上供稱,僱主一度迫令她喝光一杯梘水,甚至戲虐式揮棒喝令她蹲、站來回十次。 記者:蔡朗清
被告夫婦分別是周永毅(三十一歲)及劉姵琪(二十一歲),分別被控兩項普通毆打及四項襲擊造成身體受傷罪,指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十九日期間,在屯門青榕街海景花園的寓所內,毆打印尼籍女傭JuwantiAgustina。
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在被告夫婦的寓所任職傭工,案發期間,夫婦不滿事主工作表現,多番使用鐵棒、木棍、衣架毆打她的手臂、大腿、背部,造成身體出現多處紅腫及瘀傷。
二十一歲女事主昨在庭上供稱,最嚴重一次發生於四月十八日晚上約十時,男被告又斥責她做事不妥當,拿起衣架痛毆她的雙臂、雙腿及背脊;半晌,他改用木棍再次襲擊。在旁的次被告見狀,搶走丈夫木棍,親自落手打她。惟男被告隨即取出鐵棒,繼續毆打。
女事主續指,她除受皮肉之苦,還遭被告夫婦戲虐,包括女僱主迫她坐「無影櫈」,男僱主則上下揮棒,喝令她跟隨蹲下、站立來回約十次。另外,被告更強迫她喝光一杯約五百毫升的梘水。
翌日凌晨二時許,女傭仍要打掃家務,但又遭被告指工作不稱職,未有好好照顧其兩歲兒子,結果被男被告取出廁所棍,不斷大力打她的手腳、臀部,合共十多次,造成多處地方腫痛。
女傭最後在當日下午趁被告夫婦離家時,她即出走到外傭協會求助及報警,被送院留醫三日。她表示遭被告虐打近一個月才報警,是遭被告恐嚇會對其母不利及怕失去工作。她說,男被告經常恐嚇她,「佢喺印尼請咗個人,打我媽咪,打到佢個頭流血。」案件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TMCC166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