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香港人「與時並進」,於是,風球就「生效」了;但澳門的風球,還是「懸掛」的,風來了,報紙頭版刊的,就是一個人在松山吊起一個稱為「風球」的鐵風標。親愛的,按你和你們的「邏輯」,兩地的天氣報告員,是否應該這麼報天氣:「澳門八號風球懸掛了三小時,香港的八號風球才生效」?香港沒有人再懸掛風球,就囂惡地,「取消」了「懸掛風球」這個句子,如果這個風球「取消」了,以後用貼紙來顯示,是否也該「與時並進」,相應改成:「香港已經糊上八號風球」或者「貼上八號風球」?
我說:「『八號風球,已經懸掛。』是一個正常的句子,請尊重正常人在正常生活裏,聽一個正常句子的權利。」親愛的,你瞎了眼?沒看見我要你尊重的,是「正常句子」?風球,可以掩埋;懸掛風球的人,可以讓更囂惡的東西生葬;但「正常句子」,是天文台或者電視台,說「取消」就取消的嗎?
況且,我甚麼時候說「發出熱帶氣旋和強烈季候風信號」這個句子不對?「信號」,是可以「發出」的;但「風球」,決不能「生效」。風球,親愛的,如果像你和你們這種毒河豚一樣,真是鼓了氣的球,是渾球,相應的字,除了「懸掛」,只可能是「戳破」、「踢起」、「壓扁」……你這麼會咬文和嚼字,親愛的,請問:「風球,甚麼時候,是球?」風球,既然是幾塊三角形的大鐵,怎麼不也「精確」點,乾脆把「風球」這個不像你和你們一樣「與時並進」的詞「取消」?
我說「風球生效」這個句子,反映中文水平低落,是說錯了;我這就向你這幫親愛的「公開道歉」:這個句子,不僅反映中文水平低落,還反映大人們的專橫,小人們的惡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