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患精神病 大姐明哭無援

兄患精神病 大姐明哭無援

【本報訊】「佢五十幾歲人,整個人生一半就喺醫院度過,對佢來講係好唔公平。從來冇人向我講精神病係乜,成日覺得好自責,以為照顧得佢唔好。」胞兄患有精神病的藝人林建明(人稱大姐明),昨日在一個記者會上哭訴,認為社會對精神病家屬的支援不足。
現時全港有八至九成精神病人服用舊式藥物,療效較好、副作用較少的新藥則需自行購買。患精神分裂十多年的Kitty指出,自行購買新藥服用兩個月後便有明顯改善,政府應該向病人多介紹新藥的資料。

新藥貴十倍須自費
Kitty患病十多年,以前除服用一種治幻聽的藥外,要額外服用三種藥以治療副作用,因為服藥時間複雜,不時忘記服藥令病情復發,「啲藥食極都控制唔到,一落雨就驚到匿入啲被度,喜怒哀樂都分唔清。」但自從每月花一千元自行購藥後,病情在兩個月後就得到控制。
大埔精神科醫生劉麗珊表示,新一代精神病藥可同時治療令患者失去活力、面無表情等陰性病徵,亦較少副作用,但新藥比舊藥貴七至十倍,被醫管局列為「非必要」藥物,患者若想服用便需自行支付多出的費用。
香港家連家精神健康倡導協會於六、七月向一百五十八名精神病患者家屬進行調查,發現逾七成患者家屬表示願意自行購買被列為非必要的藥物,但六成人指醫護人員連藥物名稱、效用及副作用都從不或甚少向他們解釋,逾八成從不或甚少主動向他們講解病人自購藥物計劃,限制了病人的選擇及知情權。

甚少講解治病方案
調查又發現,逾六成家屬表示,醫護人員從不或甚少向家屬講解照顧病人的方法和商討治療患者的方案。協會主席胡文俊認為,家屬的照顧可大大減少患者復發的機會,政府應為他們提供更多的訓練。

藝人林建明胞兄患上精神病二十多年,每想到哥哥已在醫院度過了半生,一時感觸淚如雨下。 陳亮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