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古裝讀信 - 林振強

披古裝讀信 - 林振強

信件,是不是一定要手寫,不用電腦,不用打字機,才夠親切?這個當然,但並不等於電郵就不值一哂。
要是每封信也手寫,除非你是街邊擺檔的寫信佬,否則你根本一封也不會寫。起碼,我不會。
手生來根本就不適宜揸筆。手的構造,比較適合揸筷子,揸靚車,和揸異性朋友。每次寫字,我的手很快就會累,需要投筆,從容地讓手拿些東西吃,手才會肯繼續把筆提起來。
電郵勝在可以打字,兼且傳遞快捷。有甚麼話要說,立即就說,說了就寄。不用紙筆,不用郵票信封。有些人說,電郵沒有親切感,而且因為太容易收發,反而令人不珍惜「通信」這回事。我完全沒有這個感覺,我覺得那些人「搵嘢嚟講」。有了電郵,反而更能與親友保持聯繫,一樣有親切感。
當然,有些人寫信,其中一大理由,是表演書法,及顯示他們擁有特別為自己設計的信紙,所以他們一定手寫,有時還大陣仗到動用毛筆,儼如古人。讀他們的信時,我彷彿聽見大鑼大鼓,需要立刻換上闊袍大袖的古裝。
我不否認,信件,及那些幾隻字的shortnote,或傳真,手寫的,的確比電郵有更多的親切感,見字更加想起寫字的人。我自己也喜歡在某些情形之下,拿起筆來寫幾隻字給親友。我也很喜歡收到朋友手寫的東西。
不過,手寫字雖然有親切感,我仍很希望中醫師的藥方,不要手寫了(冇人識睇除了執藥佬),改用打字打出來。我很想知道醫師究竟放些甚麼東西進我肚中。有時,知情權比親切感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