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麻地及旺角兩間素菜餐館及指壓中心,九九年十一月分別遭多名凶神惡煞的大漢到場搗亂,大肆破壞,以鐵鎚等武器瘋狂破壞場所設備,逞兇者更在指壓中心「倒屎」後才四散逃走,令場內臭氣熏天。五名被捕男子,昨被裁定刑事毀壞及勒索等十項罪名成立,分判監一年至三年九個月。 記者:柯弘毅
暫委法官簡達仁判刑時指案件屬有組織罪行,每宗刑事毀壞罪行均有周詳計劃,且牽涉多名人士共同行兇,案情嚴重。法官並指首被告曾家勇是該案主謀及策劃人,罪責最重,判其入獄三年九個月,其餘四名被告陳劍文、李志文、林宗利,趙光任,判監一年至三年不等。
案情透露,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告李志文在油麻地寧波街一間素菜館內,不滿男洗手間遭一名女子佔用,向菜館老闆投訴,要求賠償不果後離開。
李其後帶同其他人士到餐館,指示他們搗毀餐館報復。趙光任及兩名男子遂進入餐館內假扮顧客,然後再聯同稍後到場的多名人士,在餐館內大肆破壞,數分鐘後逃去無蹤。
趙於同年十一月十六日,又與三名人士到旺角砵蘭街一間指壓中心,勒令中心內的數名職員蹲下,然後以鐵鎚在中心內大肆破壞,被告等人逞兇後,其中一人更將一桶糞便傾倒在地上,眾人才四散逃去。趙翌月落網後承認犯案。其餘被告另涉及刑毀、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普通毆打、邀請他人加入三合會共十項罪名。控罪指他們於九九年底在旺角多處地方打人,向地盤承建商勒索二十多萬元,於二千年一月在夜總會毆打一名男子及邀請他人加入「和安樂」三合會。
案件編號:DCCC1236,1276/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