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追二億侵權賠償

富士追二億侵權賠償

【本報訊】專門生產攝影器材及配件的大型日資公司富士寫真株式會社,指控美國一間公司及其在港子公司,侵犯富士相機之專利權,獲美國當地法庭判決勝訴後,該兩公司至今仍拒支付富士高達近三千萬美元(合港幣逾二億元)賠償,故昨入稟本港高等法院,向在港子公司追討該筆賠償連利息。
原訴人富士寫真株式會社(FujiPhotoFilmCo.Ltd.),答辯人JazzPhoto(HongKong)Ltd。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答辯人的母公司JazzPhotoCorp.(JazzUs)位於美國,兩間公司均由JackBenun操控。九九年六月,原訴人向美國當地法庭提出訴訟,控告JazzUs、JazzHK及JackBenun侵犯由富士生產可影完即棄的相機之專利權,獲判勝訴,當地法庭於今年三月頒下最終法令,令該兩間公司及JackBenun賠償富士高達二千九百多萬美元,但至今仍未支付。
案件編號:HCA26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