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樓摻安老院免地價

新樓摻安老院免地價

【本報訊】政府建議,發展商在興建物業時,加入300個床位、樓面不超過約5.8萬方呎的安老院舍,可獲豁免繳付地價。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指出,享有地價豁免的發展商,須支付安老院舍建築費用,業權屬於發展商,可自行或委託營辦商經營,又有權將院舍出租或出售。但政府會在契約條款內定明,院址未經批准前不得擅改用途,和禁止將院舍作任何形式分割,即無論在轉讓業權、出租或出售,院舍均被視為一完整單位處理。發言人說,有關建議會令政府損失地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