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學堂:大戶操控股價有跡可尋

投資學堂:大戶操控股價有跡可尋

近日某娛樂圈案件,愈查愈深,同時揭發了「可能」涉嫌操控股價的因素,故這案由娛樂圈開始逼近「金魚缸」了。日前一些「金魚缸」以外的朋友來電,詢問「操縱市場」的最高刑罰是多少?
由於《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自今年4月1日已經生效,筆者於是翻查這條例的簡介版「證券及期貨條例與你」,在「打擊市場失當行為」一項中講到,在新例下會透過民事途徑處理或刑事檢控違規行為。若循刑事起訴,一旦檢控成功,違規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包括入獄10年或罰款1000萬港元。有興趣進一步查知這條例,但又不欲細閱這條例的朋友,可到證監會設立的網上投資者資源中心(www.hkeirc.org)內的「證券及期貨條例與你」,看看這條例較簡易的解釋。
操控股價的內裏原因頗多,較常見的便是(1)維持股價於某一水平之上;或(2)推高股價並於高位派貨圖利。至於第一種,據市場傳聞有些大股東,可能把大量股份抵押了給財務機構,為防股價下跌時被追數及「斬倉」之類,故需要維持其股價於某水平之上。早年據聞常有些二三線股的大股東,因涉及「場外期權」的關係,須「力托」其股價於某水平之上。

交投疏落最易入手
至於第二種操控股價並於高位派貨的方法,近日不少報章亦有報道,例如上周日《蘋果》亦講了「造市三招」,第一招就是發放虛假或誤導性消息及謠言等。這一招怎樣造?相信各位資深股民亦猜到。
第二招就是在某交易時段內,營造一些虛假的互相買賣盤,即製造一些虛假成交,誤導小投資者相信該股有大成交支持之類。
第三招便是在開市或接近收市時,透過小量的買盤推高股價,或以小量沽盤壓低股價。這一招較為有趣,早年筆者亦偶然留意到,某些二三線股在平日交投疏落的時段(不一定是開市或接近收市時),突然出現一些買盤或沽盤,便很容易將股價推高或壓低,在達到目的後,這些「盤」又突然不見了。每隻股份在一日中,常常有些買賣兩閒的時段,筆者推測如果「有心人」真欲操控股價,在這交投疏落時間是最容易入手。有空閒的朋友,不妨留意這些交投疏落時段的「小動作」。
此外,據股壇的朋友指出,上述股份最初起步上升時,很可能是由「有心人」推動,但當股價升至某一水平,吸引了投機者注意後,其隨後股價進一步上衝,便是由散戶自行推動了。筆者對此點半信半疑。
譚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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