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經翰
七月十五日行政會議召開特別會議,明年八月牌照到期的商台和新城電台之續牌問題,仍然未有決定,說明特區政府只是採取拖字訣,不改一貫議而不決的本色。
不過,商台的牌照明年八月二十五日到期,按照有關條例規定,必須於一年前通知,政府根本不可能無限期地拖延下去。事實上,今年五月,廣管局就商台續牌的問題已向行政會議遞交報告,而據知原本亦按照過去做法予以續牌十二年,其後橫生枝節,完全是有人從中作梗。梁振英和邵善波先後建議政府予以商台續牌三年和一年,把續牌當作箝制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政治工具,在電子傳媒頭上懸掛一把刀。如果電台每三年續牌一次,十八個月後便須作中期檢討,上次政府以研究數碼電台為由,暫時續牌三年,是權宜之計,如今三年過去,政府有關研究應該已有所結論,維持續牌三年明顯是政治目的大於一切,因為有關持牌機構如欲順利續牌,便要「識做」,自我克制,最終在客觀上造成箝制傳媒的效果。
其實,操控傳媒、箝制新聞和言論自由一直是當權派尤其是口口聲聲「愛國愛港」、實質出賣港人利益的港共和親中分子如馬力、邵善波、曾憲梓之流之最大心願。他們長期把特區政府的民望低落,歸咎於缺乏規範傳媒的新聞政策。但真實的情況是,回歸以來,不少傳媒已經實行自我審查,商台、《蘋果日報》和《信報》一類堅持獨立開放、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傳媒,只是極為罕有的例外,更可說是瀕臨絕種。因此,在續牌條件更變下,商台能否繼續成為碩果僅存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最後堡壘,又豈能不為全港市民關心,全城注目?
商台續牌的年期問題,根本是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的過時政策,特區政府大可不必蕭規曹隨。在數碼科技突飛猛進的今天,大氣電波和頻道已不構成發牌限制,政府應該開放市場,鼓勵自由競爭。據悉近日廣管局有關電台的投訴漸多,而且一改以往作風,認真處理,本港親中力量也有組織地監聽電台,動輒投訴,有關方面要箝制言論自由的用心昭然若揭。
有關商台續牌問題,其實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也是責無旁貸,肯定會成為眾矢之的,絕對不可能置身事外。雖然更改商台續牌年期是由梁振英提出,陰謀論者更直指此是梁振英加害於有意競逐第三屆特首的唐英年的毒計,但正因如此,如果唐英年只是私下表示非自己主張而企圖推卸責任,便正中下懷,令奸計得逞。因為作為行政會議成員一分子,唐英年也要集體負責,而作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商台續牌根本就屬於他的職權範圍,他被迫也好,就範亦罷,只要條件有所更變,他便要負上政治責任。何況亦有傳言唐英年野心不小,對於商台續牌問題,他只是將計就計,把矛頭指向梁振英,證諸另一個傳言他有意改組貿易發展局,改為官有組織,矛頭直指另一個第三屆特首熱門候選人吳光正,唐英年卸膊避責,也就不難理解了。為了香港社會大眾的利益,為了個人未來的仕途,唐英年最聰明和唯一的做法,就是按既有政策辦事,依例予以商台續牌十二年,否則政治後果堪虞。
董建華上京前在記者招待會上信誓旦旦表示痛改前非,今後會加強與政黨、各界、傳媒與輿論領袖溝通,但如果他上京述職後迅即在商台續牌問題上箝制傳媒,便證明一切都是空言,更難向全港市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