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有色(230)宣布,去年7月曾向一家持52%股權的附屬公司提供1100萬元擔保,但因該附屬公司的其他股東包括關連人士,故須依關連交易條例作出披露,可是公司一直沒有公布。東方有色承認,尚有多項類似的交易,現正準備有關資料,稍後按例披露。聯交所保留對該公司違例一事採取適當行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