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債仔東主囚30月

禁錮債仔東主囚30月

【本報訊】航運公司東主指男經理虧空公款四十萬元,去年底將經理禁錮內地,然後向其在港的胞姊勒索三十七萬元,恫嚇如不付款「幫佢收屍」,事主在胞姊將五萬元存入指定戶口後獲釋。
涉案東主昨於區域法院裁定勒索及偷竊罪成,被判入獄兩年半。
法官在判刑時指,案中事主的確欠被告債項及刻意避債,包括改電話及地址,故明白被告為追債而將事主禁錮,相信被告犯案與性格不符,急於追債而犯事,但被告勒索事主及其胞姊屬嚴重罪行,判入獄兩年半。被告為三十五歲的陸海山。
案件編號:DCCC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