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昨駁回九倉電訊,要求撤銷電訊管理局與電訊盈科(008)就寬頻第二類互連達成協議、無限期押後司法覆核的申請。法官認為,九倉電訊的理據欠充份理由,也不認為其利益被受損害,故無權干涉電管局與電盈之間的協議。法官更認為,九倉電訊應同時負責是次訴訟的開支。
事件緣於電管局去年作出仲裁,要求電盈先為九倉電訊及新世界電話提供寬頻第二類互連,再等候該局就有關互連費問題作出裁決。由於電管局計劃全面檢討第二類互連政策,電盈遂要求電管局暫緩執行有關仲裁,但遭電管局否決,理由是檢討只涉及未來發展,與此無關。
本年五月中,電盈入稟高院申請覆核電管局的仲裁決定,反對電管局現階段插手有關糾紛,申請獲法院接納排期審訊。其後,電盈與電管局達成協議,向法庭申請永久押後司法覆核的聆訊,直至當局再次檢討政策為止,並即時暫緩執行電管局仲裁。
受影響的九倉大為不滿,本月14日向高院申請撤銷有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