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早前批准一條廿四小時過境旅遊巴士線,香港車站設在荃灣新領域廣場停車場,但原來該停車場不可作商業用途,違反批地條款,運輸署解釋,由於車站位置在私人土地,業主有責任確保不違反土地用途。
新領域廣場位於荃灣西樓角路,為商業大廈,地下停車場原為提供時租車位及上落貨用途,但有大廈租客向本報投訴,多月前停車場內上落貨區竟變為一個過境旅遊巴士車站,班次由原來三十分鐘一班增至近期十五分鐘一班,由於旅遊巴士「身軀」龐大,但停車上落貨區狹窄,以至泊位出現困難,對其他車輛出入造成嚴重阻礙。
租戶稱,該條開往皇崗的「廿四小時跨境快線」,班次頻密,有時「一架未出,另一架又到站」,於是便在停車場外落客,將停車場外西樓角路一條行車線霸佔,令該段馬路經常出現「大排長龍」情況。
租戶又質疑,車站內並設有售票站,是否有違停車場用途及有違地契規定,加上旅遊巴在車站內長期開動引擎,令停車場內空氣混濁,出入人士難以忍受。
運輸署向本報表示,該過境旅遊巴在上址經營已獲運輸署批准,但荃灣地政處則證實新領域廣場停車場利用上落客貨區作售票用途,或停泊旅遊車作上落客用途,並不符合核准的停車場圖則,亦可能違反該地段的批地條款。該處會諮詢法律意見,然後決定是否對有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運輸署解釋,有關巴士公司提出申請時,提供了車場租約證明,由於上址屬私人地方,業主有責任確保符合土地用途,故該署「無得質疑」。就該線巴士出入影響西樓角路交通,據該署了解,警方已關注此事,相信他們會採取適當行動。
康業服務有限公司新領域客戶服務處回覆,該巴士線上落位置為停車場服務車輛停泊區,而非上落貨區,故未有違反批地條款。
經營該過境旅遊巴士線的永東直巴管理公司鍾先生表示,事前已向運輸署申請,並獲批准,「冇諗過申請咗都重有問題」,就該車場不可作為此用途,該公司會諮詢法律意見。
他又解釋,該公司一直依法經營,上址車站只作上落客用途,並未在站內售票,站內設置的售票櫃位只是「補票」用途,向攜帶大件行李的旅客收取行李費,目的為杜絕水貨客。此外,該公司會盡量作出改善,包括安排乘客在其他位置落車,以及於開車前五分鐘才啟動汽車引擎等,以減低空氣污染。
(○七○四○○七)
荃灣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主席林超倫批評,運輸署批核巴士線前並未作周詳考慮,「其他乜都唔理」,而且在批出牌照後沒作監管,「發咗牌就算」,又沒有檢討巴士線對有關交通所造成的實際影響,即使造成阻塞亦未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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