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政權的二十三條國安法代言人劉淑儀辭職了。七月一日超過五十萬市民遊行抗議之前,她在立法會內軒軒自得目無餘子;七月一日之後,她還一身鮮紅衣着出席香港電台音樂會,對群眾的噓聲置若罔聞。她以為二十三條一定會如期通過。不料田北俊變生肘腋。
當局說,劉淑儀的辭呈六月底已送到董建華手上。言下之意很明顯:他們不是也不會為五十萬人辭職,即使五百萬人都不會。但劉淑儀月前才說要學習中共第一個女副總理吳儀;她女兒也還要「媽媽賺夠錢給我用」。說劉淑儀甘心去官,只有董建華才會以為有人相信。
梁朝大臣徐勉官至尚書僕射,卻不置產業,家無餘財,俸祿多用來周濟貧窮親族。有賓客勸他為子孫多買田園以及經營生意,徐勉說:「人遺子孫以財,我遺以清白。子孫才也,則自致輜軿(子孫有才,自能富貴);如其不才,終為他有(財產只會為他人所有)。」(《梁書.徐勉傳》)劉淑儀讀過徐勉的誡子書,大概就不會與百姓為敵,多為女兒留點清白。幸而她女兒和母親同氣共類,不會為母親所作所為慚愧。
劉淑儀以為行事只要董建華喜歡,中共黨中央喜歡,即人莫予毒,會見反對派時總是一臉傲氣。她不知道傲氣有兩種。
唐朝玄宗皇帝年間,進士張彖志氣高大,有人勸他巴結權臣楊國忠謀個富貴,他說:「爾輩以謂楊公之勢,倚靠如太山;以吾所見,乃冰山也。或皎日大明之際,則此山當誤人爾。」後來果然如他所言。他曾出任華陰尉,見上司多行不法,就辭官歸隱,不屑「立身於(官場)矮屋中,使人擡頭不得」(《開元天寶遺事》上)。
這是大丈夫的傲氣,是要清白不要黃金的傲氣。為了做人,張彖寧願不做官。
劉淑儀代表的,則是另一種傲氣,是「寧願做官」的傲氣。她想不到董建華原來不是太山,未待中國皎日大明,這座山已在五十萬人腳下土崩瓦解。現在不要說做人,她連官都不能做了。
劉淑儀的故事,他日續編《資治通鑑》者不可不記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