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違協定暗藏機槍

雙方違協定暗藏機槍

兩韓士兵周四在非軍事區內互相以機關槍掃射後,南韓軍方表示,經過對北韓軍隊所發射的子彈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是十四點五毫米口徑的機槍子彈,這是休戰協定規定不得在非軍事區使用的武器。

仍處戰爭狀態
根據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的休戰協定,兩韓各方只能在非軍事區內攜帶手槍和單發型的步槍,每名士兵都不能配備多過三十發子彈,但這次兩軍交火事件顯示,兩韓都沒有遵守協定。美國和南韓去年十二月曾投訴,北韓士兵在非軍事區內攜帶違禁的七點六二毫米口徑機槍。
這宗槍戰肯定會使到即將來臨的休戰協定五十周年蒙上陰影,令朝鮮半島局勢進一步緊張。當年,中國、北韓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簽署停火,結束打了三年的韓戰,但南韓不是簽署國,而停火不等於停戰,兩韓在技術上仍處於戰爭狀態。
路透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