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線電視用戶欲中止合約,要求有線收回解碼器,可是竟被要求付款,用戶質疑有線濫收費用。本報跟進投訴後,有線解釋乃與客戶有溝通誤會,該客戶現已毋須付款。
有線電視用戶龔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她早前欲中止合約,遂致電有線要求職員上門拆除及收回解碼器,可是有線竟表示會收取她六百元費用。龔女士對此大為不滿,因為根據她和有線簽署合約的條款,並沒有列明客戶要就有線收回解碼器付款,她質疑有線電視濫收費用。
有線寬頻收費電視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按現時有線電視服務程序,有線會先行建議用戶於合約中止後一星期內,將解碼器自行拆除並連同遙控器退回有線的服務中心,如用戶對此安排感到不便,有線亦可安排技術員上門收取,而毋須另行收費。
有線指出,該公司曾翻聽有關電話紀錄,相信是次事件純屬溝通上誤會所致。接獲本報反映事件後,該公司已即時聯絡龔女士了解情況並作出跟進,及安排技術員上門處理。(○七一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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