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去年以偽造身份證,在不同銀行申請支票簿,利用支票將存款轉帳到外幣找換店,騙取共二百三十六萬元人民幣(約二百二十五萬港元),其中一名受害人為信興集團副主席蒙德揚。涉案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詐騙、洗黑錢及偷竊等五項控罪。
四十七歲被告張炳雄,無業,承認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偷竊及兩項偷竊罪,控罪發生於去年一月至五月。另三項有關詐騙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出,去年一月,被告以公司名義在東亞銀行申請支票簿,然後以偽造身份證領取支票簿,其後有人以支票從該公司的戶口提取一百三十多萬元,再轉帳至找換店,被告憑轉帳收據到找換店,取去一百四十萬元人民幣現金,該公司其後確認並無授權他人申請支票簿。同年二月,被告再以偽造身份證,冒充一名叫劉宇興男子領取另一間公司的支票簿,其後銀行證實該公司並無申請支票簿。
一個月後,被告以男子謝創興的偽造身份證,將四十六萬轉帳至外幣找換店,並以轉妥收據到找換店拿取四十八萬多元現金人民幣。被告其後又以偽造身份證冒充信興集團副主席蒙德揚,在恒生銀行存入一張禮券,但發現蒙沒有在恒生開設戶口,銀行遂將事件通知蒙德揚,但被告於數日後到滙豐銀行重施故技,以支票存入三十七萬多元予蒙戶口,再從戶口轉帳四十六萬元至外幣找換店,被告到找換店拿取四十八萬元現金人民幣。五月四日,被告再犯案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4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