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肆虐期間,百業蕭條,卻帶旺本地遊旅行團,但投訴亦隨之增加。由於本地遊迄今未受管制,亦沒有「旅遊印花」保障,行程突然取消或貨不對辦,團友不會獲任何賠償。有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正視情況,盡快作研究,以保障消費者及規範業界營運手法。
一肚子氣的鄭小姐,原與十七名朋友參加星晨旅遊舉辦的林村許願樹、錦田俱樂部一天團,因臨時不成團而大為掃興。「重諗住十幾廿個朋友一齊開開心心咁去旅行,點知臨出發先知唔成團。」
鄭小姐說,有感近日本地旅行團成熱潮,又價錢相宜,遂相約友人參加,並選擇星晨旅遊本月十二日(周六)出發的林村錦田一天團,團費每人一百零九元。他們早於六月三十日已報名,當日他們亦留下其中三人的電話以便聯絡。
她說,出發前一天仍未收到星晨通知集合時間及地點,主動致電旅行社查詢,職員竟說:「個團已經取消!」
鄭小姐說,旅行社職員其後向他們建議順延一天出發,因次日是星期天,團費需增加二十元,「完全冇通知經已唔啱,重要取消行程而要團友參加貴啲嘅團。」
她為免掃興,曾嘗試聯絡友人改期出發,始終因時間緊迫,根本來不及通知,最終只能取消作罷,取回已付團費。她質疑,「點解海外團有通知期規管(取消團要七天前通知),本地團就冇?本地團就唔使保障?」
星晨旅遊發言人朱小姐回應稱,一般本地遊的通知期為一天。鄭小姐等所報的本地團是七月十二日出發,除他們十八人外,尚有另一團友,而十三日出發的人數則為十三人,由於一般需二十多人才成行,故兩團均人數不足,旅行社於是希望兩團合併,遂於七月十日致電給鄭小姐的代表,但無法聯絡,於是轉向參加了十三日出發團隊的團友了解,團友均拒絕轉團的安排。
朱小姐說,七月十一日旅行社接到鄭小姐查詢電話,職員即向其解釋及查詢是否願意轉往十三日出發團隊,但被拒絕。最終兩團均因人數不足而取消。
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忠表示,現行《2002年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賦予該會監管外遊及入境旅遊業務權力,本地一天團未納入議會監管範圍。因此,議會暫時未有訂立對本地一天團未成團的罰則。
同時,依條例而成立的香港旅遊業議會賠償基金,只限於對外遊旅行團的保障。
雖然暫時未有設置本港一天團的取消罰則或旅遊印花保障,旅遊業議會會研究有關加強對本地一天團監管的建議,以保障旅客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消委會亦曾接獲有關本地一天團的投訴,消委會會開會研究及商討,考慮是否有需要就此作進一步監管。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指出,現時旅遊業議會只管制出外旅遊團,本地遊則完全不受監管,由於近期本地遊數目激增,政府經濟發展局及消委會實有需要盡快研究及搜集資料,了解業內情況及是否有必要加強管制,以便保障消費者及監管業界經營手法。 (○七一四○二六)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