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斥罵:「又是律師又是賊」<br>區婉華被指偷物成癖

控方斥罵:「又是律師又是賊」
區婉華被指偷物成癖

【本報訊】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涉隱瞞案底騙政府職位一案,精神科報告指區婉華患上失憶症,並首次揭露她早於八○年代在澳洲攻讀法律時,自認店舖盜竊達十多次,返港入職律政署後仍難改「偷物癮」,逛街時順手牽羊,偷取糖果飾物。控方直指區婉華「又是律師又是賊」。 記者:柯弘毅

辯方專家證人威爾斯親王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梁志明在報告中指,區婉華在港四次投考大學失敗,八○年赴澳洲修讀法律學位,當時她常情緒低落,但沒有尋求適當治療。區婉華承認在澳洲八年,多次店舖盜竊,偷取食物等物品多達十二次,但表示從未失手被擒。
區又自認八八年返港加入律政署,直至九六年間,仍然維持高買習慣,甚至更加頻密,每每公餘逛街,見到糖果或吸引的裝飾品,便會衝動攫取,放入口袋不付款離去,事後失去興趣便將贓物丟棄。區婉華盜竊時毫無罪過感,事隔數日才擔心法律後果。控方大律師指區貴為政府律師,卻不付款高買,顯示她既是律師,又是有錢的竊賊。

精神科醫生指患失憶
報告又指區獨居性格孤僻,她前年被控盜竊,及去年被起訴本案,家人亦只從傳媒得知。她九六年曾調任區域巿政局,二千年重返律政司,但因表現未如理想收警告信。梁醫生指區為人自我,二千年開始因抑鬱接受精神治療,但到今年一月才首次向梁披露高買習慣。
梁醫生認為區受抑鬱及精神紊亂影響,加上覺得高買與律師身份相違背,潛意識排除偷竊的痛苦記憶。梁指區患上分離性記憶遺忘,症狀更可能早於八五年已出現,故八八年她申請政府職位時,完全沒有七五年犯盜竊的記憶。但控方反指區記得在澳洲高買,單單遺失七五年在港盜竊上庭的記憶,是害怕失去工作或面對法律制裁,才蓄意在申請表上隱瞞案底。
案件編號:DCCC11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