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表明 指控證據充分<br>梁錦松下台減震盪

廉署調查表明 指控證據充分
梁錦松下台減震盪

正當律政司正研究是否起訴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涉嫌以權謀私一案之際,梁錦松昨晚突然宣布辭去財政司司長一職。據了解,廉署在交予律政司的調查報告中表明,根據表面證據,梁錦松涉以權謀私的證據充份。梁錦松一旦被控兼罪名成立,便會成為香港開埠以來,首位觸犯刑法的財金掌權人,他的辭職或可減輕對特區政府造成的震盪。 記者:謝明明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昨日早上,仍乘坐財政司專車,由財政司官邸返回政府總部。身穿黑色西裝、白色恤衫及結上黃色領帶的他,甫下車即遇上大班守候的記者,追問有關廉署完成調查其偷步買車案的感受。他並無停下回答任何問題。
據了解,廉署在前日遞交律政司的調查報告中,表明根據表面證據,梁錦松涉嫌以權謀私的證據充份,符合普通法中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定義,即(一)涉案者必須為政府及受廉署監管的公共機構人員;(二)其行為必須與執行職務有關;(三)有關行為嚴重不當,以及(四)涉案者蓄意作出不當行為。

有關罪行可囚七年
若一經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有關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獄七年。雖然,廉署的調查帶有傾向性,但最終決定起訴與否,仍取決於律政司。過往廉署曾引用有關法例,先後起訴立法會前議員程介南及政府產業署前總經理岑國社,結果程介南被判監十八個月,岑國社被判監三十個月。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表示,已接獲廉署有關梁錦松偷步買車的調查報告,現正研究報告內容。她表示,律政司會根據一貫的刑事檢控政策,去考慮決定是否起訴梁錦松。並聲言律政司會一視同仁,梁錦松一案不會與其他案件有別。
對於有意見認為,律政司應尋求獨立意見處理。梁愛詩說:「根據《基本法》六十三條,刑事檢控係由律政司管理,唔受任何干預。我哋點樣做法,我哋識得做,做得唔啱嘅時候,大家可以批評。我哋唔需要大家畀乜意見我哋,係乜情況之下我哋攞外間嘅意見,我哋不嬲有guideline(指引)。」董建華昨日返回政府總部時,無就案件作回應。

主教指阿松無建樹
律政司發言人補充,按照律政司的外判指引,在有需要時會尋求外界獨立的法律意見。有關指引包括工作量太多,或者案件涉及政府官員。例如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涉虛報資料、隱瞞刑事紀錄,以及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的兒子阮嘉輝涉嫌藏毒等案件,律政司均有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及前主席梁家傑均認為,律政司應避免尋求立場與政府相若的獨立法律意見,以獲市民認同政府是公正處理案件。陳景生指,律政司可考慮尋求海外的獨立法律意見。
另一方面,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梁錦松任內乏善足陳,應該一早辭職,不應因買車醜聞才下決定。主教批評梁上任財政司司長後「唔知做咗乜貢獻」。
陳日君強調,天主教人士在批評港府施政時,從沒有要求任何人士下台。對於葉劉淑儀辭職,他「本人感到肅然起敬」,並指葉太傲慢的態度害了她的工作,但其實,她也只是推行董建華執政聯盟及港府政策的「犧牲品」。

因涉以權謀私的梁錦松與葉劉淑儀、董建華,成為市民上街遊行時的發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