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捧紅男子組合SMAP、TOKIO及V6的尊尼事務所及其社長,三年前入稟控告雜誌《周刊文春》毀壞名譽一案,前日在東京地方法院進行第一輪裁判。法官指出雜誌大部份的報道與事實相符,更確定事務所社長曾性侵犯旗下正接受培訓或聘用的男童,因此令尊尼事務所其中八百八十萬日圓(約五十八萬港元)的索償,大幅減至一百二十萬日圓(約八萬港元)。
日本雜誌《周刊文春》九九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曾連續刊登八篇以《追溯藝能界的Monster》為題的文章,指尊尼事務所社長與旗下多名十多歲的男孩有不尋常關係,當中涉及性侵犯兒童,並指事務所曾在宿舍中為未成年男孩提供煙和酒。事務所及其社長三年前便就有關報道控告《周刊文春》誹謗,追討合共一億七百萬日圓(約七百零五萬港元)的賠償,但由於雜誌強調報道的可信性,日本國會成立了小組進行調查。
前日東京地方法院對該案件作出裁判,法官矢崎秀一指出,雜誌報道有關一名離開尊尼事務所的少年及其他人士,供述尊尼事務所社長在事務所內性侵犯少年的內容,大部份與事實相符,具有可信性,認為雜誌在這點沒有違法。由於法官認為只是有關事務所,向旗下未成年少年派煙酒的報道與事實不符,雜誌在這方面損害了他人名譽,因此法官在第一輪判決中,表示事務所其中八百八十萬日圓的索償,只可獲得一百二十萬日圓。
尊尼事務所代表律師希望提出上訴,而日本傳媒均對事件表現低調,多份報章均沒有報道此案,而有報道的報章亦沒有提到事務所社長的姓名。尊尼事務所前日則大事慶祝旗下最年長組合少年隊,演出的舞台劇達七百場的紀錄,似乎有意轉移公眾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