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役香港足球隊門將、有線電視前足球評述員劉棟平,涉嫌五度在杏花邨寓所,強姦其菲籍女傭,昨在高等法院被一致裁定一項強姦罪成立,判監六年。劉棟平在犯人檻內激動痛哭,着家人照顧女兒。其家人表示將會上訴。 記者:梁偉強
六男一女陪審團在本周一早上已退庭商議,但竟日無結果,昨晨再商議一個多小時,才達成裁決。對劉的首四項強姦控罪,陪審團一致裁定不成立。劉棟平在庭上聽審時,一度興奮激動至滿眶淚水。但當首席陪審員宣布劉,最後一罪成立時,空歡喜一場的他,便頹然坐下抽泣。
暫委法官彭偉昌昨判案時,指受害人將自己交託劉手中,劉卻侵害她。他又斥劉乘受害人睡着,將自己強加於她,更無保護措施。劉在散庭時帶淚對其家人說:「幫我照顧我啲細路仔!」又喊道:「我真係冇咁做!」其家人亦哭泣答道:「我幫你上訴!」
現年四十二歲的劉棟平,八八年結婚,育有一對五歲及七歲的女兒,但九八年底離婚,長女跟母親,幼女跟父親。案發時,長女在美國念書,幼女與他同住柴灣杏花邨。
根據控方所稱,劉於去年五月六日,四小時內兩度手持生果刀,恐嚇其二十五歲的菲傭,迫她就範。劉又於同月八日、十三日及十七日,要求跟她做愛。雖然沒有拿刀,但受害人擔心劉殺死她,不敢反抗。雖然劉的幼女兩次睡在身邊,但劉不理。受害人在最後一次事後,攜着染有劉精液的襯衫,由牧師陪同下報警。
劉自辯時承認與受害人有性關係,但指上班僅兩日的受害人挑逗他。後來,他表明欲中止這段關係,又因事怪責了她幾句,故遭菲傭誣告。
案件編號:HCCC74/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