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開會,原擬討論議員黃宜弘向集會群眾做不文手勢事件,但因不涉委員會職權,無法跟進。而事件主角黃宜弘雖已道歉,但他堅持自己有思想自由,反過來批評有議員呼籲公眾包圍立法會做法不當;又指集會後令現場遺下數以噸計垃圾,破壞環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開會,處理民主黨主席楊森投訴黃宜弘事宜。會議前,主席朱幼麟已表明,委員會職權無法處理今次事件;而立會法律顧問也同意,若議員行為不檢,其他議員可在大會提出譴責動議,若獲三份二議員通過,立法會主席可宣布當事人喪失議員資格。朱幼麟說會再覆信給楊森解釋。
然而,主角黃宜弘昨日出席國慶籌委會,強調自己從來沒有仇恨任何人:「佢(批評者)有言論自由,我都有思想自由」。他又對民主派呼籲市民7.9包圍立會,相當不滿:「(我)對包圍立法會有商榷餘地,幾多垃圾喺度、幾噸垃圾,嗰啲乜嘢螢光棒,(拋落地下罰)千五蚊一支㗎,你計下條數,邊個付先?」他堅持自己「好尊重言論自由」,但公眾「唔可以阻礙立法會運作」。民主黨則表示,事件已告一段落,毋須罷免黃宜弘,民主黨也不會提罷免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