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指,該會一向建議消費者於使用信用卡簽帳分期付款前,最好自行向信用卡公司查詢,因為即使商戶與信用卡公司有分期優惠計劃,信用卡公司仍會按簽帳者的個人信貸資料審批,若簽帳後才發現未能成功安排分期,便會打亂個人理財計劃。
另一方面,信用卡公司提供給卡主的分期付款計劃,均會收取「手續費」,且要在指定時間內自行申請,一旦未在時限內提出,該筆簽帳要在到期還款日內繳清,否則便會被計算利息及逾期還款費,當中利息的實際年利率一般為26.8%至34.4%。
發言人指,「唔好以為分期付款每月只係小數目,就掉以輕心,若密密簽帳至超出個人負擔能力,分分鐘要捱貴息」。
同時,不少消費者因為免年費才申請卡,若年費屆滿後,分期付款仍「未還清」,便可能因而被綁,要繳付信用卡年費,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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