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風雨飄搖 廉政報告交律政司<br>梁錦松命運待決

問責制風雨飄搖 廉政報告交律政司
梁錦松命運待決

廉政公署經過四個月的調查,終於完成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涉嫌以權謀私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報告,並於昨日將調查報告遞交律政司研究。據了解,廉政專員李少光日前已知會行政長官董建華,已完成有關的調查報告,但廉署並無向特首提交報告文本。法律界人士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公平處理這宗本港歷來涉及最高級政府官員的案件。 記者:謝明明、莫劍弦、陳廣慧

【本報訊】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昨日已收到廉署有關梁錦松被指以權謀私的調查報告,現正研究報告內容,會按照一般刑事檢控程序去研究該案,包括案件的證據及法律觀點是否足以提出檢控等因素,暫未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據了解,鑑於此案備受各界高度關注,律政司擬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避免公眾認為因梁錦松與政府關係密切而影響律政司決定。但最終是否起訴,仍由律政司司長決定。

應外判尋意見持公道
根據法例,廉政專員由特首委任,需向特首負責,而梁錦松的上司同為特首,故董建華在今次事件上的處理方法備受關注。據了解,廉政專員李少光日前已知會董建華,廉署已完成調查,但並無向特首提交該份調查報告的文本。
一名曾任職廉署的人士指出,廉政專員可以毋須白紙黑字向特首提交整份報告,以往在港英時代,遇着有政府高官涉及貪污,廉政專員也會第一時間通知港督。他說:「好似前律政署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胡禮達單案,當時廉政專員就第一時間向港督滙報。」
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表示,據他所知,以往曾有行政機關收到廉署調查報告的先例,但只限在兩種情況下,一是廉署調查後,認為案件在刑事上難以提出起訴,但有關政府官員的行為值得商榷,廉署會把報告提交行政機關;二是廉署把報告交律政司,而律政司司長或刑事檢控專員認為不提起訴後,律政司會把報告交給行政機關的決策官員作紀律處理。
陳景生指出,即使律政司司長是問責官員,但是否提出起訴的決定,也應該由律政司司長或刑事檢控專員作出,而非由特首決定。
他認為律政司應把梁錦松案件外判,交給刑事法專家及對廉署案件有認識的資深大律師處理,他說:「外判嘅好處係客觀一啲,一個咁重大嘅問題,政府攞超過一個(資深大律師)意見,不以為過。」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也說:「律政司司長應該知道事件好敏感,佢應該做得君真啲,平息任何可能嘅懷疑,外判去做係適當嘅。」
就特首是否知悉梁錦松案的調查結果,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廉署的個別調查,只說廉署接獲貪污舉報後均會展開調查,然後將有關調查報告轉交律政司考慮是否提出檢控,廉署並需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滙報所有調查個案進展。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拒絕評論事件。

事件敏感特首忌插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由於梁錦松偷步買車一案甚敏感,董建華及特區政府必須小心處理,他說:「如果董特首知道(調查)內容,咁就會容易俾人覺得董生干涉檢控,令人感到有人隻手遮天,咁香港嘅司法威信就會一朝盡喪。」他促請董建華切忌「插手」案件。
身兼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基於身份問題,她不便評論這案件,但她會密切留意事態進展。

二○○一年五月二日
神采飛揚任司長

二○○三年三月九日
醜聞被揭忙解釋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沙士過後享豔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