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上周裁定公屋租金,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屬於違法後,房委會昨日即召開特別會議,跟進司法覆核敗訴的安排。但兩名石硤尾及深水埗的公屋居民,則率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作為首兩宗測試個案,向房委會索償過去三年多收的租金,分別追討八千及及一萬一千元。
協助居民興訟索償的民協副主席廖成利表示,該黨前日於深水埗富昌邨發動居民追討多收租金,已有逾二百住戶要求興訟。他們稍後會繼續在石硤尾邨、馬頭圍邨及其他公共屋邨發動居民入稟,現時先行以兩名戶主作為測試個案。
廖成利估計,除非政府進行上訴,否則按高等法院的判決,兩名居民的申索勝算機會頗高。他稱,如有需要,不排除傳召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庭作證。
兩名申索人為何偉珍及許寶珠。身為主婦的何居於深水埗富昌邨,丈夫任助理會計,家庭月入約一萬元,但每月租金逾二千七百元,佔家庭入息超過兩成半。何現追討過去三年房委會多收的租金一萬一千二百元。
七十六歲許寶珠則與家人同住石硤尾邨,兩名兒子分別任職保安員及的士司機,月入共一萬一千元,單位月租逾一千五百元。許現向房委會索償二千年至今多收租金的八千一百多元。兩宗案件均排期至今年九月十一日提訊。
公屋居民不滿現行租金高於法例規定的入息中位數一成,在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高院上周五作出判決,裁定房委會根據《1997年房屋(修訂)條例》,有責任定期依法例上限釐定租金,每隔三年一次,令公屋租戶對檢討租金的周期及租金上限均有合理期望,判房委會敗訴,而觸發是次索償。
案件編號:SCTC6788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