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政府高級律師 年薪百萬<br>涉瞞案底騙公職 區婉華受審

現任政府高級律師 年薪百萬
涉瞞案底騙公職 區婉華受審

【本報訊】年薪過百萬元的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被揭發疑早於二十七年前曾在海運大廈天祥公司偷取價值百五元的外套和裙子,被判守行為,但她涉嫌在八八年申請入職當時律政署檢察官時,虛報沒有任何刑事紀錄,最終獲政府錄用。她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審訊。 記者:柯弘毅

現任政府高級律師的區婉華,四十四歲,否認控罪。案中的重要證據來自二十七年前的一張指模紀錄,警方至前年因另一宗案件,透過核對指模才向區婉華翻舊帳。因當年犯案的十七歲少女姓名為李佩玲,但警方鑑證後發現區、李兩人的指紋完全雷同,控方指兩人根本是同一人。

疑涉當年偷裙案
控方案情透露,七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李佩玲於尖沙嘴海運大廈天祥公司偷竊一件男裝外套及一件半截裙,共值一百五十元,遭保安截獲召警。自稱姓李少女隨後被帶返警署調查及打指模,翌日落案起訴,至同月二十九日在南九龍裁判署承認盜竊罪,判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控方指當年認罪的少女姓名雖為李佩玲,報稱五八年十月六日出生及居於慈雲山一公屋單位,警方透過入境處翻查整個人事登記資料庫,按有關資料搜尋根本查無此人,而居於所報慈雲山地址的真正戶主亦表示從未有李佩玲此人,亦從不認識區婉華。
控方表示指模鑑證結果顯示李佩玲即是區婉華本人,但區於八八年十一月在申請律政署(現為律政司)檢察官或助理檢察官的表格中,聲稱從未在法庭上被裁定罪名成立。控方將律政司內務組部門主任秘書楊式淵的口供呈堂,指區婉華於八九年七月,經面試後獲正式聘為政府律師,月薪逾一萬八千二百元。當年入職政府律師,亦需通過品格審查,如申請人有不良紀錄,一貫做法均不會錄用。控方指區婉華沒有申報刑事紀錄,是蓄意誤導,以獲得受僱於律政署賺取薪酬等利益。而控方昨先後傳召七五年處理盜竊案的三警員作供。
案件編號:DCCC11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