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石綿商認詐騙路署

拆石綿商認詐騙路署

【本報訊】工程公司董事獲分判合約,負責更換香港仔隧道的石綿板,卻串謀他人詐騙路政署,訛稱已將石綿板按照規例處置,誤導路政署支付有關費用,涉案董事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由於他將協助控方指控其他涉案人士,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五日判刑。

未按規例處置
四十歲被告陳治敏,晨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案情指出,被告於○○年獲分判合約,負責拆卸香港仔隧道的石綿板,他們須根據環保署指示,將石綿板棄置在指定地方,並由環保署發出證明,再向路政署索取費用。
去年四月,被告得悉石綿板未有棄置在指定地方,遂於同年六月與其他人串謀將四百多塊膠板充當石綿板,準備以貨車運往指定地方棄置時,被廉署人員截獲。辯方求情稱,被告並無從本案獲益,他將協助控方指證其他涉案人士,並須等候法律意見,考慮被告是否獲得減刑。
案件編號:DCCC34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