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去年四月十二日,在油麻地一間酒樓搗破近年來最具規模的三合會設壇招收會員入會儀式,涉案二十六名被告被裁定參加三合會「和勝和」社團集會及身為三合會成員罪成,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接受判刑;其中十一人被判囚九個月,一人判入勞教中心,另八人判社會服務令,六人判感化十八個月。
法庭昨日將二十六名被告(年齡十八至五十八歲)分三批判刑。裁判官祁士偉對六名年齡較輕的被告表示,但考慮各人的報告良好,法庭給予改過自新機會,遂判六人受感化。
裁判官向第二批八名被告判予社會服務令時稱,法庭會對每名被告參與該次非法集會的程度,作出個別考慮,鑑於報告指他們有悔意,真心與三合會斷絕關係,決定輕判。
最後一批十二名被告則被裁判官斥責,他們多年來與黑社會有連繫,報告指他們沒有悔意,且向感化官講大話,遂判十一人監禁另一人判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STCC101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