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雙鞋子決計不能穿了上街遊行抗議。
嚴格來說,它們根本夠不上資格稱做「鞋子」。七公分高窈娜的鞋跟,纖瘦輕薄的腳掌,幾片像是花瓣的軟麖皮,豆鬚似的一根皮革縧索繫着,站着恐怕也得輕輕地,何堪豪邁的步操?
而且那些慵嬾的艷色!鞋跟、前掌是茸茸的深沉玫瑰紫紅,紫紅皮索子綰着兩邊權當鞋面的軟皮一瓣柳綠,一瓣嬌黃,一瓣香橙一瓣醉紅,是小丑彩衣的斑爛,一步步都是開人玩笑,沒有半點兒正經。
這麼精緻的手藝當然價值不菲。一場驟雨就告報銷,晴天也耐不了一個夏季的一雙嬉戲的鞋子,足可換取很多很多一叠叠的宣傳單張。
春裝將上的時節買來,因為抵抗不了它們那份不覊的浪漫,令人想起無憂的日子,六朝金粉,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只忙着春衫夏裳,不問流年暗中偷換。
從來沒有認真打算穿,結果一直裹在雪梨紙裏、毛絨鞋袋中,翻東西時偶然碰到,猛然想起,不知幾時會派得上用場。
然後那日橫了心。革命當然尚未成功,羅馬四周都是熊熊烈火;黑衣的沉重,白衣的傲骨,明黃的期待,據說還有橙紅的朝氣。我於是向革命告假,開小差,掏出這雙無用的鞋子,踏在足下,繫上絲縧,愉快地步入商業掛帥的凡間,造造反的反,顛覆顛覆的洪潮。
俄傾間驟雨忽降,我在水窪倒影中看到真理:買來的那日,為的正是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