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深愛二十三條 - 王岸然

民主派深愛二十三條 - 王岸然

政法對弈 王岸然

筆者要重申與喜歡撿現成便宜的主流民主派劃清界線。不管民意如何,都是流水而過的東西,筆者一年以來所執意鼓吹的,是倒董,是打倒他,趕他下台,不是爭取普選特首,爭取存在於未來天堂的民主。對於二十三條立法,筆者要求的是將立法建議束之高閣,無限期擱置,而不是贊同國家安全的立法,只是不滿立法過程諮詢不足,負責推銷的葉劉局長樣衰之類的廢話!
民主黨派最重視的,是自己存在的利益,所以無論他們的調子說得多高,理論多動聽,目的只是討好符合專業但沒有常識的中產階級的口味,為自己爭最大的票源。略有常識,都知道將改革社會與挽救經濟的希望,寄託於一個全民選的立法會與一個直選產生的特首身上,是多麼膚淺與簡單化看問題,但這是他們天天在說的廢話。
倒董的成本,對他們這群尊貴的人,是太大了。董建華真的受不了壓力要堅持辭職,晚上睡不着的不是董伯自己而是民主派的人。他們怕將他們定性為叛亂的人,將他們真的定性,而不是左報幾條小文棍的胡言亂語。中央真要將民主派定性為勾結外國勢力謀反的人,他們還有勇氣再留在香港嗎?

反對任何形式立法
更令民主派怕的要死的是根據《基本法》,餘下近四年的特首,還是由小圈子八百人選出來,不是秘密的是代替董伯的人是梁振英。不少民主「勇士」的想法,是梁振英與董建華之間,當然是董建華較好了。
同是惡人,董伯惡得蠢,喜怒形於色。梁振英則正好相反,他的性格深藏得多了,而且旁觀多年,深知道與民主派講道理,只會得來得寸進尺的後果。民主派又焉會真的打倒董伯這個懦弱的對手,換上一個心狠手辣的角色?
二十三條立法呢?說來好笑,今天比董伯及民建聯更希望在九月立法會再開會時繼續審議二十三條的,正是民主派的議員。試想在過去大半年,民主派只是坐而論法,搞幾個動議辯論,搞幾個研討會就成了正義的化身,得了多少政治分數?造就了多少個政治新星?
沒有了二十三條,遊戲如何玩下去?準備參選的大律師,如何還可以天天見報?一條法例,要在細節中搵惡魔,可以搵極不完。你問他們要搵多少時間,討論多少時間,才可以完美?沒有人可以答你,亦沒有人敢答你,但不言而喻的,是將審議過程,盡量後延,最好等到明年立法會選舉之後,由一個有更多民選議員組成的立法會通過。於是講原則重理想的人說,為何不等○八年立法會全面普選之後立法,令法例有「認受性」?
回到原來的命題,如果二十三條立法,是一條會收窄人權自由的惡法,我們就應該旗幟鮮明地反對任何立法,這是港人最開心的。錯誤了的開始,應該果斷地了結。
放棄立法,揸筆的人開心,新聞界開心,法輪功與天主教開心,民建聯亦開心,最開心的是董伯自己,如果他有辦法說服中央不要迫特區立法的話,有沒有人不開心?有,是民主黨派的人,因為遊戲玩完了,他們就打回原形,變回全無表現,無所事事的尊貴議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