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嚴打屋邨垃圾蟲的扣分制將於下月一日正式推行,房屋署本周內發信通知全港公屋居民,新扣分制下,違規居民除被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外,一經扣分,即時失去申請紓緩擠迫或調遷等權利,兩年內在公眾地方吐痰或便溺兩次以上,即會被終止公屋租約。 記者:黃秋豪、黎國強
按照新推行的扣分制,單位露台的花盆滴水、於公眾地方晾曬衣物、抽氣扇滴油等會被扣三分,亂拋垃圾、飼養禽畜包括葵鼠或兔仔,任由禽畜隨處便溺、在公眾地方煲蠟等扣五分;而高空擲物及隨地吐痰等違例者則會被扣最高的七分(見表)。
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李雪崑表示,任何租戶若被扣分,將不可作任何紓緩擠迫或調遷申請,兩年內扣滿十六分,便需交回單位,失去租住資格。他指出,扣分制的精神是確保屋邨清潔衞生,並非為難居民,部份條例其實比以往租約所規定的寬鬆。
例如該署規定租戶不可飼養家禽、狗隻及倉鼠等動物,但容許住戶養一缸金魚及用籠養一至兩隻雀鳥,以往一旦發現居民違例便會即時終止租約,但新的扣分制下,只會先扣五分,容許住戶兩星期內將寵物送走,若屢犯不改,扣滿十六分,才會終止其租約。
李雪崑又表示,執法時不會雙重扣分,例如租戶任由狗隻在公眾地方便溺,除了會被罰一千五百元定額罰款外,同時會被扣五分,但就不會按違反不可在單位內飼養禽畜的規則,額外再扣五分。
房署未來半個月內會加強宣傳,先以口頭警告對付違規的租戶,下月一日開始便會正式執法,公屋居民若不滿被扣分,可以向房屋事務經理投訴。
為免執法時與公屋居民發生衝突,當局已叮囑職員執法時盡量不要和居民爭執,有需要時會尋求警方協助。
有公屋居民認為扣分制太過苛刻,房署未免不近人情。公屋聯會主席兼房委會委員王坤認為,扣分制部份細則有矯枉過正之嫌,他說:「唔畀養狗隻一類體形較大,會影響其他人嘅動物係啱,但係好似養兔仔、葵鼠等細小動物,唔會點影響人,又可以培養小朋友愛心,唔應該一刀抹煞。」
他又認為,署方應為員工制訂執法指引,以免容易和違法的居民產生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