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在最新一期《執法月報》對證券分析員發出警告,強調證監不能接受選擇性披露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若分析員涉及有關行為,將會受到紀律處分,並可能面對民事或刑事的內幕交易檢控。證監建議,分析員收到敏感資料後,應轉交其上司跟進。
上月中,證監公開譴責高盛亞洲的地產分析員丁竹筠,引起爭議,認為有選擇性執法之嫌,事件中涉嫌作選擇性披露的新世界發展(017),至今未被制裁。業界擔心,分析員對客戶發出的研究報告,可能會誤觸「地雷」。
目前本港並無針對分析員操守的規管指引。據了解,證監會計劃9月就此發表諮詢文件,了解業界意見。昨日證監刊發的《執法月報》,可被視為分析員指引的初稿部份,而證監正就有關問題與業界展開磋商。
月報指出,分析員向客戶披露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或在其網站刊登有關資料,均不可接受。證監強調,所有上市公司重要而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均須根據《上市規則》規定發出通告,向公眾披露。
月報提出,「若分析員收到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唯一安全的做法是避免披露有關資料。若分析員已作出研究意見,但有關意見因該項新資料而變得有欠準確,該分析員應撤回有關報告,但毋須作出任何評論。」
月報又表示,該分析員應該將收到敏感資料一事,知會其高級管理層,並透過管理層建議有關上市公司以發出通告作公開披露;該分析員也可將事件知會港交所(388)上市科及證監會。
引發今次爭議是01年3月新世界發表中期業績前,高盛亞洲執行董事丁竹筠在新世界管理層引導下,將高盛對新世界的盈利預期,大幅調低近半,並在高盛內部通傳有關訊息。證監指出,由於丁氏表示,有關資料來自新世界管理層,令事件變得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