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前女友 揚言燒死全家<br>箍煲不遂男子涉糾黨毆情敵

恐嚇前女友 揚言燒死全家
箍煲不遂男子涉糾黨毆情敵

【本報訊】中年漢不滿女友移情別戀,連番相約前女友及其新歡到茶餐廳「講數」,其間自稱為14K成員,並夥同多名男女,毆打前女友及新歡,勒索賠償遺失手機一萬五千元,更恐嚇女方家人會放火及殺其親人全家。涉案三男一女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襲擊及勒索等共九罪審訊。 記者:柯弘毅

被告劉志宇、吳志權、吳志鳳、勞自偉,二十五至三十七歲,否認三項自稱三合會成員、三項普通襲擊,及勒索、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刑事恐嚇共九罪。
控方案情透露,首被告劉志宇與鄧愛蓮為情侶,至今年一月,女方要求分手,並與男事主麥耀棠開始約會。劉得悉鄧有新歡後,兩人經常爭執,劉嘗試挽回感情但失敗。今年一月底,劉致電麥要求解決三角關係,三人於二月一日在慈雲山的茶餐廳見面「講數」,其間劉自稱為14K成員,「超哥」亦是他手下,並表示已「班馬」,兩名男子隨後到場。怒火中燒的劉痛罵鄧女選麥做男友,鄧情緒激動下以玻璃樽碎片𠝹手自殘。麥無奈答應被告不再與鄧女一起。
但翌晨鄧女治療離院後,再由麥陪同到太子一茶餐廳進食。劉得悉此事,在電話中怒責麥不守承諾,稍後與被告等五男女到場。吳志權自稱「14K新界權,油尖旺冇人唔識!」,並毆打麥腰部三下,鄧女則遭吳志鳳扯頭髮撞枱。被告要求鄧女約其表兄的父母到慈雲山一茶餐廳講數。
當鄧女的舅父母到達後,次被告再自稱有14K背景,下令餐廳老闆落閘後,鄧女舅母遭女被告指「好寸」,以煙灰缸襲擊不遂,另遭一大漢掌摑。麥更被吳志權毆傷左眼。

迫簽欠單警告勿報警
劉揚言為此事遺失五部手機,要求麥賠償一萬五千元。麥付款後遭被告勞自偉迫簽賠款單。被告等離開前還警告事主不准報警,否則後果自負。
劉疑不滿鄧女的表哥介入事件,翌日又到鄧女寓所,迫鄧及雙親代找其表兄,否則放火燒其表兄的店舖及殺他全家。警方其後接報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2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