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毆菲傭僱主緩刑

拳毆菲傭僱主緩刑

【本報訊】一名酒樓散工不滿家中菲傭表現欠佳,未能妥善料理女兒,憤然責罰女傭如石像般站立半小時,不准移動,繼而拳打心口;被告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一個月,緩刑兩年,另賠償事主三千元。
三十七歲的被告楊漢昇(圖),酒樓散工,承認於今年四月十日,在青衣青雅苑寓所,毆打一名菲籍女傭BaronLuciasuede。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中午十二時許,被告在家中責罵事主工作差,喝令她在廚房門外站立半小時。其後被告又指事主未能妥善餵女兒進食,揮拳擊中她胸口兩次。
事主欲致電女主人,惟被告再次出拳打她的右手。事主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TWCC21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