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公路上巴士與貨櫃車碰撞後飛墮三十五米山坡的事件,警方在意外發生十小時後宣布拘捕懷疑肇事的貨櫃車司機,並考慮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多位專家都同時指出,現場太矮及不夠堅固的防撞欄是引致二十多人死亡慘劇的「幫兇」。 記者:麥志榮、陸羽平、謝穎詩
【本報訊】屯門公路嚴重車禍中,路邊僅一點一米高的防撞欄並未發揮最後防線功能,多位工程學者都認為防撞欄太矮,可承受的撞擊力亦不足夠,未能防止雙層巴士等重型車輛衝出防撞欄的意外,有需要全面檢討現行高架天橋防撞欄的安全,但當局堅持防撞欄已符合國際標準。
新界南總區指揮官施關綺蘿昨在記者會上宣布,初步調查已掌握足夠證據,包括以科學鑑證方式從路上胎痕推斷出事發時車速,加上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資料,警方已拘捕一名貨櫃車司機,正考慮控告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香港交通安全議會委員兼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學系副教授熊永達則指出,目前高速公路的防撞欄,安全標準只能抵受輕型車輛高速撞擊,有必要檢討防撞欄抵擋重型車輛撞擊能力。
他指出,本港快速公路的防撞欄設計,主要是針對私家車及輕型車輛,在失控高速撞擊時,減低車輛的撞擊力,避免失控的車輛跌落天橋,所以防撞欄的設計,無論從高度及防撞能力,某程度上不能有效防止高速的重型車輛的撞擊;但他強調,防撞欄設計,主要是減低車輛撞擊力,最重要還是駕駛者的態度。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系一級科學主任盧覺強指出,估計今次肇事主因,是有重型貨櫃車切線時強烈撞向巴士右方尾部,巴士失控撞向防撞欄,衝破了防撞欄跌落山坡。但他認為,沿屯門公路的防撞欄太矮亦是慘劇原因之一,即使一點五米高的防撞欄也不足以抵禦重型車輛的撞擊,他認為防撞欄高度要在雙層巴士的中間位置,即約兩米高,主要是減低車輛撞向防撞欄後,車輛搖擺之間跌出防撞欄外的風險。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何鍾泰昨與本報記者前往現場視察環境後懷疑,「係肇事貨櫃車一路壓住架巴士迫佢埋去。」而以現場留下的軚痕及斷裂的圍欄分析,當時車輛衝力非常大。何鍾泰亦指出,本港的道路設計符合國際標準,造成這次意外應該屬人為失誤。但他亦建議在非繁忙時段,某些行車天橋位置應該禁止雙層巴士使用慢線,降低風險。
路政署署長麥齊光昨日會見記者時則強調,屯門公路一點一米高的防撞欄可承受一輛一點五公噸汽車以時速一百一十三公里,及二十度角撞擊的衝力,符合國際標準,而在一些高危路段,如火車軌上的架空路段,當局已將防撞欄加高至一點五米,但毋須將全港二千多米長的防撞欄全部更換。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則指出,「加到幾高都好,如果好大力咁撞埋去一樣撞冧」,因此毋須為極端的事故而更換全港的防撞欄,意外調查會留意外國的防撞欄新技術及標準,當局會以安全為首要,不會因成本而拖延問題,但「如果有一個人自殺式直撞埋去,冇一個防撞欄可以預防到!」